FinKit 編輯整理|資料檢查:2026-10-13|情境試算專題

海外所得 90 萬、600 萬、800 萬:最低稅負怎麼算?

用三組可重算的台灣 AMT 案例,拆解海外所得 100 萬計入門檻、750 萬扣除額與一般所得稅額比較;含海外已納稅額抵減例題。

直接答案

海外所得沒有一條「超過就全部課 20%」的直線。你必須先確認是否達 100 萬計入門檻,再把綜合所得淨額加回基本所得額,計算基本稅額後與一般所得稅額比較。

例一:海外所得 90 萬,為什麼基本所得額不加 90 萬?

假設申報戶綜合所得淨額 200 萬元,海外所得 90 萬元,沒有其他基本所得項目。因為海外所得未達申報戶全年 100 萬元門檻,依一般規定不須將這 90 萬元計入基本所得額。基本所得額仍為 200 萬元,未超過 750 萬元扣除額,基本稅額為 0。這不表示 90 萬元所得完全沒有其他查核義務,所得來源與交易認定仍要核對。

例二:海外所得 600 萬,基本稅額是多少?

假設同一申報戶的綜合所得淨額 200 萬元、海外所得 600 萬元、沒有其他基本所得,合計基本所得額是 800 萬元。基本稅額=(800 萬-750 萬)×20%=10 萬元。若一般所得稅額是 20 萬元,因一般稅額已高於基本稅額,此例不需額外補繳基本稅額。可見「算出基本稅額」與「需要另繳多少」是兩件不同的事。

例三:海外所得 800 萬,怎樣會多繳 20 萬?

假設綜合所得淨額 200 萬元、海外所得 800 萬元,沒有其他基本所得。基本所得額為 1,000 萬,基本稅額為(1,000 萬-750 萬)×20%=50 萬元。若一般所得稅額為 20 萬元,兩者差額 30 萬元;倘有符合規定的海外已納所得稅 10 萬元,且法定扣抵限額足夠,額外基本稅額約為 20 萬元。若缺乏適格證明文件,不能直接假設全部可扣抵。

官方例題:1,380 萬基本所得額,另繳約 30,545 元

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示例:綜合所得淨額 500 萬元、海外所得 580 萬元、其他基本所得 300 萬元,合計 1,380 萬元,基本稅額為 126 萬元。一般所得稅額假設 117.04 萬元,差額為 89,600 元。若海外已繳納所得稅 13 萬元,依例示計算扣抵上限=89,600×580/880=約 59,055 元,故額外基本稅額約 30,545 元。

真正需要準備的是哪些數字?

先拿正式報稅系統確認綜合所得淨額、一般所得稅額,再整理海外股息、已實現證券損益、境外基金收益、其他依法計入的基本所得,以及來源國已納稅額的合格憑證。不要用「券商帳戶增加的市值」直接當海外所得,也不能把國外稅金全數當成可無條件抵減。

核對依據與計算工具

直接用海外所得計算器驗算

這份內容怎麼使用?

先確認案例中的本金、期間、費率或所得項目是否適用於你的情況,再用連結的計算器改成自己的數字。數學算式是簡化情境,不代表未來績效、銀行核貸結果或稅務機關的正式認定。涉及實際交易與報稅請以當期主管機關、銀行及商品文件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