風險管理

緊急預備金怎麼準備:3 個月、6 個月還是 12 個月

緊急預備金不是投資績效的一部分,而是防止生活事件破壞財務計畫的保護層。

先用必要支出計算,不是用總支出

預備金月數應以必要支出為基準,例如房租或房貸、基本生活費、保費、交通、家庭照顧與必要醫療。娛樂、旅遊、非必要訂閱不應全部算進最低需求。

這樣計算可以避免目標過大而無法開始,也能在緊急事件發生時清楚知道哪些支出可以暫停。

收入穩定度決定月數

固定薪資、單身、家庭責任低的人,可以先以 3 到 6 個月為目標。自由工作者、業務收入、創業者、有房貸或扶養責任者,通常需要更高月數。

預備金不是一次到位,可以先補到 1 個月,再補到 3 個月,最後依風險提高到 6 或 12 個月。

放錯地方會失去功能

預備金不適合放在高波動投資,因為真正需要用錢時,市場可能剛好下跌。也不適合全部鎖在長天期商品中,否則流動性不足。

較合理的位置是活存、貨幣型工具、短期定存或其他低波動且可快速動用的帳戶。報酬率不是主要目標,安全與流動性才是。

預備金足夠後才提高投資比例

沒有預備金就投資,容易在突發支出時賣掉長期資產。這會讓原本的投資計畫變成短期現金周轉,風險完全不同。

當預備金達標後,才適合把新增現金流投入定期定額、退休或資產配置計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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